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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邵敏 律师 工程师 仲裁员

来源/发表人:惠宏信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26 浏览次数:17782


   袁邵敏,男,汉族,广东和平县人,毕业于长春工程学院和中山大学;专职律师、建筑业工程师、仲裁员、惠州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专家组成员一九八九年开始在省级和国家级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在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发表法律评论;现正担任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航运有限公司等几十个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在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公司治理,贪污受贿、走私普通货物、涉毒案刑事辩护,以及山林、征地、矿业开采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工作经验并成功经办理票据、融资、保险、股指期货等方面的诉讼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任。

注册律师证号:14413200611135928  建筑业工程师证号:粤0100102009995H

手机:133 1638 3283   Email:ysm_lawyer@163.com

执业理念:敏于行,信至上,宏法力,惠四方


一、代理并胜诉的疑难复杂民商诉讼案件


  1.叶某某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条款因本案诉讼结果被修改):  

  叶某某突发脑出血病危,被抢救过来,支付了20多万元医疗费用;依保险合同,重大疾病将得到16万元的保险金,但保险公司却以治疗结束后无明显残疾症状不属重大疾病为由拒付。本律师主张保险合同条款中逗号和顿号的意思不同可以辨明属重大疾病的理由得到法院支持而胜诉,保险合同条款因此被修改。    

  2.建设工程合同、借款诉讼案并案执行完毕,又启动再审,最终翻案(咸鱼再生)

  2004年,易某作为广东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承包人与惠州市鸿辉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后,易某诉后者支付拖欠工程款,法院终审支持易某五百多万元;后者诉易某拖欠借款,法院终审支持一百多万元,利息按银行贷款四倍计。易某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者向惠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惠城区人民法院最后裁定:一、被执行人易某应偿还申请人5410622.67元,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易某”申请的执行案中“易某”应得到的款项(五百多万元)相抵;二、执行费5145元由被执行人易某承担。换言之,易某追索工程款被对方另诉拖欠借款后,两案判决相抵,本来还胜诉四百多万元,但到执行结束时,易某支出的其它诉讼费用不计,还倒贴5145元被执行费;易某投诉无门。碰巧,本律师因接受易某另一被诉案件的委托,发现易某被诉拖欠借款案有申请再审的理由;申请再审得到法院支持后,前述裁定被撤销,再审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相关判项作了撤销或改判。最终,易某得到近五百万元被拖欠的工程款。

  3.群体劳动争议案(办案总结由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普法办收编《律师与法》专集)

  博罗县宝华塑胶玩具厂(惠州)有限公司2008年与本厂33位工人引起的劳动争议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本律师代理工人一方提出的申诉请求达十项,标的额共人民币二百多万元,最后,厂方向工人支付相关款项共78多万元。

  4.产品责任案(和解结案)

  201112221405分许,何某某驾驶的丰田雷克萨斯IS300轿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起火燃烧,起火原因不明。何某某索赔被拒,委托本律师将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雷克萨斯汽车销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同告上法庭。最终,三方与何某某和解,得以圆满解决。

  5.财产损害赔偿[2009)惠中法民一终字第735号成典型案例]

  原告东莞市世博机电设务备有限公司诉中咨国际商务营销网惠州有限责任公司案,原告因租用被告房屋失火,原告存放在该房屋的大量电器被烧毁,失火原因未查明。双方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还是仓储保管合同关系,进出货物是否需经被告确认是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

  6.采矿权买卖合同纠纷[结案后六位股东(公司)聘请本律师做法律顾问]

  信宜市金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陈某一方签订采矿权买卖合同,支付陈某转让款,又投入几千万元后,另一合伙人严某以没有其签名为由起诉矿权买卖合同无效,并请求全部矿权归自已,严某一、二审败诉[(2010)茂法民一终字第193号案]。   

  7.商业铺位租赁合同纠纷(被告被起诉反而有钱拿)

  惠州市祥符工贸有限公司诉曾某某、陈某某、王某某、赖某某、刘某某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后者反诉支付违约金及铺位装修款。结果是:前者本诉被全部驳回,本律师代理后者的反诉得到支持;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庭时被怀疑问道:“别人告你,你怎么还有钱拿”            

  8.苏某某等十多人诉惠州市益民实业开发总公司、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室借款合同案(拖欠近二十年款项,起诉四年后终于拿到钱)

  1994年社会集资成风时期,惠州市建设局的原主要领导苏某某、邓某某等十多人各自将现金以月息3﹪的利率交给惠州市人防办原属下的惠州市益民实业开发总公司使用,十多年后,苏某某、邓某某等十多人才委托本律师将两单位告上法庭。借款还是集资款(如属集资款法院将不予立案)?拖欠十多年的款项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惠州市人防办是否应负连带责任?是法庭辩论的主要焦点。案经一审二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依法得到支持,但要求惠州市人防办履行生效判决书又困难重重,又过三年,钱才终于到手。

  9.(2015)惠东法民二初字第400号借款纠纷案,代理被告胜诉:原告虽有被告签名盖章的《投资协议书》和《借款收据》,其全部诉讼请求仍然被全部驳回。

  

二、让被告人得以重生的复杂刑事案


   1.原审被判死刑来回上诉,历时三年多,判无罪并得到国家赔偿人民币196417

   邬某犯贩卖毒品罪案,原审经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表决作出的(2013 )汕尾中法刑一初字第5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不服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粤高法刑三终字第168号《刑事裁定书》,撤消(2013 )汕尾中法刑一初字第59号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2015年7月8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经审判委员会表决,作出(2014 )汕尾中法刑一重字第7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指控邬某犯贩卖毒品证据不足,应为运输毒品罪,且属从犯为由,判决邬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邬某仍然不服,再上诉,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同时提出抗诉,但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撤回2016年5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粤高法刑一终字第41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邬某无罪;2016年8月31日,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作出2016)粤15法赔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被告人民币196417元。

   2.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重审判无罪,并得到国家赔偿人民币20多万

   山东省人靳某从山东抓到广东潮州,一审被指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律师接办二审辩护,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回重新审判”[(2016)粤51刑终13号《刑事裁定书》]2017年2月17日,潮安区人民法院重审判决被告人无罪;潮安区检察院不服提请抗诉,潮州市检察院撤回抗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护无罪判决  

   3.成功辩护两宗广东省监察委查办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

   广东教育书店某副总经理被指控受贿一案【(2019)粤20刑初140号】,开庭提出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法院经两次退查,再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监察委发补充证据的函并收到复函后,一审法院最终依法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公诉人指控主要受贿事实不予支持,极大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广东省委统战部某调研员贪污、挪用资金一案【(2020)粤02刑初43号】,部分辩护意见被一审法院采纳。

   4.同时办理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价值51亿多的系列案件两宗

   海关总署统一部署的“使命2020-12”打击凌某某团伙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一案,涉嫌走私钻石价值51亿多,引发系列案件;同月受理了两宗案件后,对主体资格、计税标准等案件事实积极认真诚恳地与有关人员讨论,多方面阐述法律意见,达到了较好的结果。

   5.危害公共安全罪(南都报追踪报道)

   卢某房屋被强拆,其所开拖拉机冲向拆迁人群,一死九伤(其中一人为保护主要领导而受重伤),河源市委、政府和政法委据此列为“从重从快”惩办要案,卢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至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卢某被判无期徒刑,卢某不服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

   6.林某、古某故意杀人案(相关裁判成典型案例)

  (2011)东中法刑一初字第4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别处被告人古某死刑,被告人不服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59号刑事裁定书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2012)东中法刑一重字第12判决古某死缓。

   7.谢某某、王某某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谢某某的辩护人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以谢某某为第一被告人提起公诉,谢某某被(2014)河中法刑一初字第30号《刑事判决书》认定为贩卖毒品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案第二被告王某某虽然因供出并协助公安部门抓获谢某某有重大立功,可以减轻处罚,却在判决书中变更为第一被告,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三、经办的其它部分诉讼案件


     (一)民商事:

   1.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合同纠纷案:2007)惠城法民一初字第444号、(2008)惠城法民一初字第2573号、(2008)深宝法民三初字第2425号、(2010)深中法民五终字第1420号、(2010)惠中法民一终字164号、(2011)深宝法民三重安字第6号、(2013)深中法房终字第1424,2010)惠仲裁字第147号;

   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08)惠城法民一初字第2136号、2137号,(2008)惠中法民二终字第123号,(2009)惠中法民一终字第1222号、第1223号、第2278号(2011)惠城法民一初字第997号、(2007)惠中法民一初字第76号、(2007)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22号、(2009)惠中法民一终字第18号;

   3.其它:企业借贷、土地租赁合同、企业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权、一般股权转让、房屋居间合同、一般买卖合同、一般财产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离婚、民间借贷、劳动或劳务(雇用)合同。

   )刑事辩护:

  李某某涉嫌虚报注册资罪,(2010)惠城法刑二初字第487号判决被告人无罪

  黄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2011)惠城法刑一初字第133号判决被告人缓刑三年。

  黄某某涉嫌单位受贿罪,(2010)惠阳法刑二初字第123号判决“被告人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黄某涉嫌诈骗罪,广铁检刑诉(2010157号起诉,黄某被判缓刑。

  黄某某、刘某某造成二死四伤涉嫌故意伤害罪,(2008)惠中法刑一初字第86号判决刘某某十五年徒刑。

  叶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叶某某2013年12月18日被惠城区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十天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回家过新年。

  另为(2008)博刑初字第165号职务侵占案、(2009)英刑初字第123号妨害公务案、(2009)惠城法刑二初字第60号案、(2011)惠龙法刑一初字第39号故意伤害案、(2012)惠城法少刑字第44号故意伤害等案涉案人辩护,也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