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依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选任程序,广东省司法厅决定任命我所主任徐焕茹律师在内的93人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2年9月5日至202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