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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宏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和理念

来源/发表人: 发布时间:2018-10-9 浏览次数:3195
关于惠宏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和理念
徐焕茹
    明代名臣吕坤曾说:“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我以为,这是律师的价值体现,更是律师的天职。我国《律师法》的立法宗旨明示: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及维护社会和平正义为己任。律师业是为众的,故为善业。本所字号之第一字为“惠”,即惠民,完全契合律师业之宗旨。为此,我在此重申惠宏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当为:一切为了委托人,一切为了社会公平正义。
    宗旨既明,须明晰成事之途。古有言:顺道者昌,逆道者亡。道,规律也。何谓律师业的道呢?我认为,律师应循之道,包括法律、道德、行规及律所规章。作为本所律师,应明道、顺道、守道,此乃为业之根本。本所字号中之“宏信”即为厚德,“厚德载物”,也唯厚德方可成就“惠民”之伟业。对此,各位同事须时刻牢记。须知,如不按规律办事,不按规则办事,则必有灾祸。社会公认人类有十大美德:智慧(明辨是非、辨别善恶的能力)、公正、坚忍不拔、自我控制、爱、积极的人生态度、勤奋工作、正直、感恩、谦逊。这是健康、人生、家庭和事业的十张通行证,各位同事应以这十大美德观照自己,时刻修正不当的意识、言语和作为。
    我们是法律专业人士,以法律服务满足委托人的需求,要达此目的,需提高业务水平,完善自己的业务技能,精进不己。为此,我将“自强不息”铭牌挂于本所,意在勉励大家丰富自己的修养,强大自己的内心,厚积薄发,利益他人。   
    归结起来,本所的执业理念为:厚德、顺道、精进。
    有缘成为同事,我无比珍惜,无比感恩。愿本所同仁坚守以上宗旨及执业理念,同心同德,同舟并进,孜孜奋斗,以共同成就且行稳致远。